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我市道路客、货运及运输服务业管理有关办法、规定、制度。
2、根据管理权限,负责道路客货运及运输服务业的资质审查和经营范围、区域核定等开停业审批工作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的核发、审验工作。
3、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客货运线路及经营站点的审批,负责市区道路客、货运源头管理,培育发展和规范运输市场。
4、负责办理市区客、货运汽车的新增、过户、更新等审批手续,负责对各类道路运输经营方式的审定,并核发有关标志牌。
5、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全市客运线路标志牌的管理和市区道路货物运单的核发和监督检查。
6、对六(县)市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7、强化客货运输服务质量管理,接待处理道路客货运输服务质量方面的来信来访和投诉,办理人大、政协有关的提案。
8、协助搞好全市道路客货运有形市场的规划、建设,拟定客、货运(交易)市场规章制度。
9、负责对本市道路运输业有关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反馈,搞好运输市场的调查和预测工作,协助做好行业统计工作。
10、负责假日运输、集团运输等重大运输任务的组织工作。
11、组织做好道路运输行风建设,开展文明班线、班车、班站等精神文明创建等活动。
12、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和处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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