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机动车维修市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编制我市机动车维修业发展规划。
3、按管理权限,办理机动车维修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审核、审批手续。
4、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
5、负责市区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管理和对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监管,查处汽修违法经营行为。
6、负责机动车维修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各类技术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7、积极推广汽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组织技术经济信息交流。
8、组织做好汽车维修行风建设,负责调解汽修、汽配经营业务纠纷,处理汽修质量事故,受理有关汽修、汽配经营的投诉。开展和指导维修企业文明创建活动。
9、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和处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